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06 17:24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统计、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指导技术机构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拟定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承担业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多媒体会议技术保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刘化敏(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全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田春新(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财务装备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市场监管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庞建友(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 法规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符布尧(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1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拟订县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协调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人:严静(主任)   联系方式:0552-88559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办公室)。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指导实施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年红 (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朱军(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3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风险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发布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负责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霍兴杰(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提升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我县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辖区内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指导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及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等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认证认可活动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助查处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李永祥(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拟订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负责人:焦胜军 (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分析预测全县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统一发布全县药品安全信息,推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整顿治理;承担互联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监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人:张忠(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二)企业和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等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应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的管理公示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县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葛乃平(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组织落实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落实监测机构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专利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查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实施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本县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统筹协调本县的涉外专利工作事宜;研究制订促进本县专利发展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与专利有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推进商标发展战略。

负责人:谢学华(股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2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负责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负责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指导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市场创建,负责示范农贸市场的督查工作;指导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活动工作;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全县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监督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

负责人:常瑞雪(大队长)   联系方式:0552-885590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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