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6 17:38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杨连标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合我县废品收购点规范经营”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围绕我局工作职责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审核:严把废品收购点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登记材料,核定经营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在居民密集聚居区内办理危险废物经营等有毒有害经营范围的主体进行劝导和更换地址,引导其按规定办理后置许可并规范经营,切实做好废品收购点的登记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正向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引导废品收购点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有序经营。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使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以地方政府牵头、职能部门执法、经营业主配合的三方互动机制。

 

办复类别:A

人:年红

联系电话:8855918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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