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A014号提案的答复
苏其乐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燃气领域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民用燃料具有节能、清洁、使用方便等优点,但又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其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023年是全国燃气事故较为频发的一年,仅2023年前三季度液化石油气事故数为248起,燃气事故死亡人数为64人,受伤人数高达276人。特别是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14.5万元。
一、推行液化气责任保险的意义
燃气气瓶保险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燃气气瓶充装和燃气经营活动(包括运输、中转仓储、配送等)及瓶装燃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意外事件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能有效减少意外损失和责任纠纷。
推行燃气责任保险,能够保障我县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遏制“黑气”流入我县燃气市场,有效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事故风险,是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生活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安全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及气瓶投保情况
我县目前有证液化气充装站9个(分布在8个乡镇),102处燃气经营户(目前已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17家,办理营业执照的58家,流动换气27个),证照齐全三级配送站点覆盖率偏低,主要特点为“小、散、乱”。
9家气站已使用了蚌埠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未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档案的气瓶,充装计量器具无法开机,对建立电子档案的气瓶实现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根据蚌埠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数据显示,截止5月27日,建立电子档案气瓶总数为283343只,其中充装活跃气瓶数为75147只,不活跃气瓶数208196只。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发挥保险参与社会治理参与社会治理功能,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我县燃气经营单位投保气瓶安全责任保险,目前我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登记气瓶及已投保气瓶安全责任险情况如下:
气瓶数
充装单 位名称 |
登记在册气瓶总量 |
活跃气瓶数 |
活跃占比 |
投保气瓶数 |
投保数占活跃气瓶百分比 |
怀远县为民燃气有限公司 |
35986 |
11453 |
31.83% |
6584 |
57.49% |
怀远县包集液化气储备站 |
29118 |
7762 |
26.65% |
3792 |
48.85% |
怀远县常坟遇春液化气充装站 |
16325 |
4853 |
29.73% |
2735 |
56.36% |
怀远县淝河液化气站 |
19598 |
4479 |
22.85% |
3520 |
78.59% |
怀远县宏利液化气供应站 |
49625 |
13078 |
26.35% |
10844 |
82.92% |
怀远县龙亢液化气站有限公司 |
49823 |
13721 |
27.54% |
8360 |
60.93% |
怀远县双桥益民液化气充装站 |
23278 |
4324 |
18.58% |
3575 |
82.68% |
怀远县河溜街西液化气供应站 |
24300 |
5538 |
22.79% |
2777 |
50.14% |
怀远县建国液化气储备站 |
35290 |
9940 |
28.17% |
4907 |
49.37% |
数据汇总 |
283343
|
75148
|
26.52% |
47094 |
62.67% |
通过大数据数据分析,各家液化气充装站大部分气瓶充装频次较低,活跃气瓶(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充装)占为26.52%,充装站更倾向于对活跃气瓶投保,致使投保气瓶总体占比仅为16.62% ,投保率较低。
三、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大计和人民福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节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依据市局和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落实,同时也利用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政府交办、上级转办等多种途径开展执法检查;采取股、队、所联合执法检查,探索和辖区政府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利用特种设备“一库六平台”监管网预警、大数据分析,对燃气安全进行针对性执法检查,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的有效衔接。
今年以来,我局抽检液化气石油气9批次,抽检液化气软管2批次、灶具3批次,阀门1批次,燃气安全实现全方位的监管,今年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气瓶充装类案件3件,“灶、管、阀”案件3件。通过严格的执法、无死角的监管,有效的防范化解燃气领域的风险隐患,近年来我县未发生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过燃气气瓶爆炸伤人事故。
四、当前推进保机制存在的困难
(一)液化气充装单位对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虽然通过我局的引导已开始为气瓶投保,但其安全保障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保险意识都比较淡薄,导致购买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二)保险企业的服务能力亟待提高。首先,保险企业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功能方面宣传的不够,市场化运作手段方法单一,未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保险公司大量的专业术语晦涩难懂,加大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准确理解燃气保险的难度。最后,保险公司服务能力欠缺,导致燃气经营单位无法切实感受到参保带来的益处,造成投保不积极,燃气保险推广难度大等问题。
(三)各部门协同推进效率不高。政府推进燃气保险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效率不高,造成燃气保险推行不畅,燃气经营企业投保不及时、不全面,不利于统筹推进燃气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五、下一步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策略
(一)定期举办燃气企业安全培训,利用政策引导,依托市场化手段。研究推进燃气责任保险的工作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辖区燃气企业宣传燃气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对燃气责任保险的认识,增加企业投保积极性,推广和指导保险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部门间通力合作,引导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引导协调最好明确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亲自抓,构建县燃气领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保险机构和燃气经营单位信息共享,切实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政策导向作用。
(三)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政府各部门在推动燃气领域保险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银保监等部门要切实高效精准行使职能,不能缺位和越位,无论参保和理赔,必须加强监管,必须确保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四)多措并举,提高燃气领域保险服务水平。首先,建立健全燃气领域保险服务网络,贴近燃气经营企业搞好服务。其次,制定的保险条款要通俗化、标准化,保险政策要充分放映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诉求,维护投保主体利益,切实提供防灾减损等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生活的方式和途径,不断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管理模式,有效改善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促进全县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焦胜军
联系电话:0552-8855920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