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C022号提案的答复
陈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是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将农村集体聚餐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管理措施,全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加强宣传。面向广大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加强《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宣传,重点宣传市场主体登记要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报备管理要求,督促承办者主动办理登记备案、落实提前报备、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健全业务台账、配合监督管理。
二、规范登记备案。督促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目前,已办理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登记备案111户。
三、加快农村家宴中心建设。目前,在古城水海村建设了全市首家家宴中心,包集镇张姚村利用闲置校舍建设了家宴中心。同时,对承接农村集体聚餐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升级改造。目前,农村16个乡镇24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已通过升级改造建设家宴中心。
四、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我局为荆山镇、榴城镇、包集镇、陈集镇、白莲坡镇、常坟镇、兰桥镇7个乡镇购买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五、加强报备管理。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提前3天(丧宴及时报告)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填写《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领取和学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接收的报备信息报送至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严格规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接到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后,按规模大小等因素组织分类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人至99人的,由举办者所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100人至199 人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或举办者所在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 200人至399人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会同乡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400人以上(含400人)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重点指导承办者规范加工过程、妥善贮存食品、落实清洗消毒、做好食品留样等,现场指导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记录表》,并要求举办者或承办者签字确认。发现有危害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的,通知举办者、承办者立即整改。发现足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的,通知举办者、承办者立即停止聚餐活动。今年以来,各乡镇报备指导农村集体聚餐865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推行智慧监管。运用“食卫安”微信小程序实施线上备案管理,做到“线上全周期记录留痕、线下全过程监管服务”。乡镇协管员和信息员在线备案农村家宴举办者信息、举办事由、聚餐人数、承办者信息、菜单信息等数据。分级分类开展现场指导和全程监督,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洁消毒、厨师健康证、饮用水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科学引导。指导家宴中心开放经营,推动树立文明新风尚,成为开展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引导居民养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宣传,引导百姓进入家宴中心办宴,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再加一把“安全锁”,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霍兴杰
联系电话:8855917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