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第D002号提案的答复
谢永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主办股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此提案,我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
一是部门各司其责严把准入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托管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提供餐饮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部门重点检查托管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住建和消防部门对托管机构的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公安部门则对托管机构的举办者和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的合规性等。
二是部门联动严控经营关:市场监管部门对取得经营资格的校外托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准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价格秩序以及严禁虚假宣传等,加强日常巡查,查处无证无照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教育、文旅、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涉及部门多,建议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年红
联系电话:8855918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