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4〕1372号

发布时间:2024-11-27 09:50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罚〔2024〕1372 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怀远县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167759037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宗涛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紧急呼救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违反《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元。当事人电梯安全员未落实电梯安全日管控制度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电梯安全员黄仁义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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