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4〕1372号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罚〔2024〕13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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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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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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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怀远县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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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21677590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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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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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紧急呼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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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违反《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元。当事人电梯安全员未落实电梯安全日管控制度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电梯安全员黄仁义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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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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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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