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重要提醒
2025年1月1日起,经营主体202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
二、年报主体
凡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县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所有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年报。
三、年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1.手机端。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政务服务”,选择“掌上年报”服务,注册登陆后逐项如实填报。
2.电脑端。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在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注册登陆后逐项如实填报。
3.纸质报送。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网上填报,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报送。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对于未按时年报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失信主体将受到相关部门的信用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对未报送2023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应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并在线申请信用修复,也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申请信用修复。
4.年报报送、补报以及信用修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