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5〕147号

发布时间:2025-01-27 16:13 来源: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市监处罚〔2025〕14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怀远县河溜镇劳庙村卫生室

登记号

PDY95762034032112D60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葛延凯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1.没收过期的一次性使用鼻氧管1袋;2.罚款4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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