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市监处罚〔2025〕304号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怀市监处罚〔2025〕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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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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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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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怀远县焰火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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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92340321MACYEP7H8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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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宋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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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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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山洲彩菊烟花1盒; 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900元;合计罚没款9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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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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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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