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数据资源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3-20 15:31 来源: 怀远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县数据资源局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商贸企业生产稳定、通信畅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暴雪、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对信息通信网络、局机关办公设施及人员等产生影响时的应急处置行动。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数据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分级响应,协同应对。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对人员的伤害和对工业经济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全系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科学应对,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形成应对合力。

二、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局机关工作人员发布。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生产设备、厂房建筑、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企业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定期组织对信息通信网络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增强网络的抗灾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持稳定运行。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照明设备、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救灾帐篷等,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和更新物资,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二)预警级别

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预警:

Ⅰ 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害会随时发生,造成极其严重影响,需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

Ⅱ 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影响,需启动较高级别应急响应。

Ⅲ 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自然灾害,造成较大影响,需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Ⅳ 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自然灾害,造成一定影响,需启动一般应急响应。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数据资源局接到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经指挥长批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并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态势。当灾害威胁解除后,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 Ⅰ 级、Ⅱ 级、Ⅲ 级和 Ⅳ 级四个级别。

Ⅰ 级响应: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启动全局最高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请求上级支援。

Ⅱ 级响应: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召开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Ⅲ 级响应:由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科室和企业召开会议,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加强监测和指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Ⅳ 级响应: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受灾企业和通信设施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二)响应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局机关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并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根据受灾情况和灾害发展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发布响应指令,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救援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必要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情况基本稳定后,由指挥中心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恢复重建

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损失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包括设备设施损坏、生产停滞、产品损失、通信中断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形成详细的评估报告,为后续的救灾补偿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三)调查总结

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局机关与商贸企业、上级部门以及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的通信畅通;加强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及时补充所需物资。

(三)人员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队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四)经费保障

设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采购、设备维修、人员培训、救援补偿等费用;加强对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高效。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自然灾害的特点、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

(二)培训演练

制定年度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实战水平;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数据资源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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