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数据资源局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本县政务服务领域的影响,指导和规范县数据资源局工作,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的文件名称及文号],结合本县发展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对职工健康以及局机关办公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系统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商业企业负责本企业内部的应急处置工作,分级响应,各负其责,协同应对。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规范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合理、有效。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县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建立与县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重点关注涉及商业企业职工的疫情动态和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况。
(2)加强内部疫情监测,落实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对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进行及时排查和报告;加强对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和监测,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传播。
(二)预警
(1)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 级(特别重大)、Ⅱ 级(重大)、Ⅲ 级(较大)和 Ⅳ 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县数据局接到县卫健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后,经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评估,确定相应的预警级别,并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局机关工作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 Ⅰ 级、Ⅱ 级、Ⅲ 级和 Ⅳ 级四个级别。
(1)Ⅰ 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Ⅰ 级应急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商业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秩序稳定。
(2)Ⅱ 级响应: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Ⅱ 级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Ⅲ 级响应: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Ⅲ 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工作。
(4)Ⅳ 级响应:发生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Ⅳ 级应急响应,由相关股室指导企业进行应急处置,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数据局组织对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范围、应急处置措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方面。
(2)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对各自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全局的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根据评估总结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数据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数据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