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C02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C024号
提案的答复
符布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规范淮河河砂开采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各地加大了对环境整治的力度,河道采砂也在整治之列。2018年底,在市、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安排下,怀远县采砂办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大力开展了淮河、涡河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县水域河道采砂的乱象,非法采砂现象基本杜绝。
河道采砂的全面禁止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由于全国各地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抬高砂价,这种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关于此类问题,有关部门也曾考虑过,比如2016年,省水利厅就在淮河淮南段进行了可采区的招标试点工作,但从总体运行情况看,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且造成了一定的乱象,也给周边市县带来了负面影响。该采区试点工作已于2017年被省水利厅叫停。
您建议由“县水利牵头,多部门参加”的管理模式,我县一直都在运用,比如自2005年开始成立的统一管理河道采砂的机构“怀远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及下设的办公室,就是由水利部门牵头,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海事处、淮河河道局等职能部门和涉河乡镇为成员单位,统一管理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的专门机构。目前正在推行和完善的“河长制”所设的各级河长办,也是具有河道采砂管理职能的综合机构。但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各部门和所涉乡镇在管理和配合上的协同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您建议“因势利导,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想法很好,也是我们一直以来想做到的。但运作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1、由于目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全国各地都在加大生态整治,河道采砂治理工作也已涉及全国水域,整治力度在不断加大,想要在某些地方打开可采区试点的突破口,存在很大的难度,也不是县级政府所能解决的。
2、就目前我县水域的情况看,没有适合开采的大面积滩地,没有可供选择的可采区。
3、我县没有对可采区划定的权限。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淮河干流安徽段(包括颍河茨河铺以下、涡河西阳集以下河段,下同)的河道采砂规划,由省淮河河道管理局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省管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河道采砂规划,由省水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很好,也很客观,从目前的社会环境来看,想要协调好河道采砂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也给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我们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希望您通过一定的渠道,把您的想法和建议逐级向上提交,以便能够引起决策者的关注。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可以达到一个理想和谐的结果。
办复类型:B
联系人:武坤
联系电话:18096538060
怀远县水利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