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利的规范性文件;编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水利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量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的申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6、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闸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线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1、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本级 |
2 |
怀远县乡镇水利技术推广站 |
3 |
怀远县水政监察大队 |
4 |
怀远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
5
|
怀远县水利局外河口仓库 |
6 |
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
7 |
怀远县机电排灌管理中心 |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19.6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19.6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28.34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水利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41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6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4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87万元,占64.8%;项目支出852.79万元,占35.2%;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9.6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19.6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28.34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水利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9.6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28.34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水利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9.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28.34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水利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76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9万元,占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66万元,占2.8%;农林水(类)支出1920.17万元,占79.3%;住房保障(类)支出67.18万元,占2.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水利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566.87万元,占64.8%;项目支出852.79万元,占35.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1万元,决算增加156.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选派干部生活补助支出1.35万元和2016年目标考核奖支出155.0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增加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选派干部交通补贴支出1.3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3.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决算增加8.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计算方法变更,财政补提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预算增加2.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投入,提高在职职工社会保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预算增加1.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投入,提高在职职工社会保障。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预算增加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投入,提高在职职工社会保障。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及丧葬抚恤金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决算增加38.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及退休丧葬抚恤金增加。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44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决算增加14.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调配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万元,决算增加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县财政统一调配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9.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维护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内涝严重,排涝费增加,县财政加大防汛排涝投入。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增加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加大北淝河下段基础建设投资。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4.13万元,支出决算为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职、退休人员增加数大于新入职人员数,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76万元、津贴补贴1.27万元、奖金153.65万元、伙食补助费3.36万元、绩效工资6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69.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万元、住房公积金67.18万元、医疗费58.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8.1万元、离休费18.43万元、抚恤金44.67万元、生活补助21.14万元、医疗费补助18.11万元、奖励金0.26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公用经费7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7万元、印刷费1.65万元、电费2.66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10.34万元、维修(护)费2.88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专用燃料费1.3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17.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2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水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2万元,比2017年减少19.49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怀远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分别是水利执法用车1辆、采砂办执法专用车1辆、机电排灌管理站用车1辆。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即茨淮新河灌区水费项目和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涉及资金209.3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7%。从评价情况看,茨淮新河灌区灌溉涉及资金90万,完成预算100%,茨淮新河灌区水费项目涉及到唐集、万福、兰桥、白莲坡、荆山镇5个乡镇灌溉水费,不再向农民征收,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涉及资金119.34万元,完成预算99.5%,项目的实施使怀洪新河、茨淮新河、芡河、涡河、淮河等河流水域污染得以有效修复,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加强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改善了居民生产生活和健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茨淮新河灌区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茨淮新河灌区水费项目涉及到唐集、万福、兰桥、白莲坡、荆山镇5个乡镇灌溉水费,该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后不再向农民征收,充分发挥了茨淮新河灌区水利工程减灾兴利功能,及时有效地保证灌渠农田的灌溉、抗旱用水,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在农业供水高峰期(5月1日--10月31日)通过上桥抽水站抽提淮河水和调引颖和水等方式,保持上桥节制闸闸上水位不低于20.15米,满足茨淮新河所有泵站取水要求,保证了各泵站在用水高峰期能正常运行抽水,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我县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县河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8年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湖长制工作体系,完成河湖长公示牌的设立和更新,及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并实施,开展对乡镇的督查和考核,组织编制“一湖一策”,围绕河湖管理六大任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在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方面初步显现成在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方面初步显现成效。在水利部河湖长制中期评估及省、市级考核验收中,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河长制项目的实施使怀洪新河、茨淮新河、芡河、涡河、淮河等河流水域污染得以有效修复,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加强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改善了居民生产生活和健康。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水利部门对水行政事务及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