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水利局2014年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17 00:00 来源: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利的规范性文件;编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水利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量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的申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闸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线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概况

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县水利局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水利管理科、人事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6个行政科室,为全额拨款单位;下属农村饮水安全中心、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机电排灌管理站、外河口防汛器材仓库和18个乡镇水利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电排灌管理站下辖 15 个基层国营排灌站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56人。全局现有编制129人,目前在职123人,离休2人,退休69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全县水利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怀政〔201382号)和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怀远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奖补办法》(财农〔2013225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对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6类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改造提升,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步伐,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根据《怀远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以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维护责任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工程管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解决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永续利用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洪、除涝和灌溉效益。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大力加强水政水资源管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实行计划用水,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水行政执法,保护水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淮河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淮河河道违法采砂行为,进一步对淮河怀远段河道采砂进行集中整顿。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投资建设,为全县农业生产打下坚实的水利基础。

四、收支安排情况

县水利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610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6.24万元。支出610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1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239.09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水利事业发展改革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收支平衡。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9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5867.25万元,占96%

 

 

                                                                           怀远县水利局

                                                                         20159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