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4 10:32 来源: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提升水利局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县政府办或县政府组成部门制定,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

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我局报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交通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主要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 政策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等开展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局机关各室、直属各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局机关各室、直属各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室、直属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本制度由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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