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养殖户不使用地下水也达不到通水条件如何处理”的回复
县长热线咨询:村民开设养猪场,使用地下水养殖,现在怀远县水利局要求停止使用地下水,养猪场距离村庄较远,无法开通自来水,咨询后期用水如何处理。
县水利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该户属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如后期需要取水,请准备好取水申请材料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具体程序和办理流程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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