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怀水〔2022〕45号 签发人:高士东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蒋静代表:
你好,你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合理保护淝河水面及沿淝低洼地改造开发利用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北淝河是我县防洪除涝的主要河流之一,已明确了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五)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文体活动等,依法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许可手续。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宋家刚
联系电话:8322496
怀远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8日
抄 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