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河长办河(湖)长制公众监督方式公告
安徽省河长办河(湖)长制公众监督方式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公众反映问题渠道,征集河(湖)长制有关意见建议、监督河长湖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现将安徽省河长办河(湖)长制公众监督方式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监督电话
固话:0551-62128075;手机:18805510616(24小时)
二、电子邮箱
三、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名称:安徽省河长制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安徽省河长办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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