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办信息简报(2021年第6期)
信息简报
第 6 期
怀远县河长办主办 2021年4月13日
怀远县2021年总河湖长会议
2021年4月13日,县政府县长、县级总河长高东升同志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县级总河湖长会议,县级河长、县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区)、龙亢农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高瑞林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周轶群同志关于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计划。汇报中对现阶段“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第一季度各级河湖长巡河湖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20年“河长制+”相关创新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1年我县计划创建的2条省级示范河湖和1条市级示范河湖的提案,明确了将涡河怀远段部分水域(涡河入淮口至涡右桩号8+000段)、淮河怀远段部分水域(荆涂大桥至蚌怀交界处)作为省级示范河湖、怀洪新河怀远段部分水域(何巷闸至四方湖引河闸)作为市级示范河湖进行全力打造的工作目标。
高东升县长针对河湖长制工作下一步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梳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级河湖长要按照巡河制度使用“蚌埠河长”APP开展巡河工作,避免因此影响年度考核排名。特别是县级河长要带头开展巡河湖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所担任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上台阶;二是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镇级总河长的主体责任,带头抓好组织、考核、奖惩工作的落实,发挥表率作用,压实镇村级河长责任,将河长制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各成员单位要协助河湖长做好日常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紧密联系,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深化协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提高联合执法水平,形成联动效应。创新更多“河长制+”新模式,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