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款未发放问题”的答复
关于投诉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款未发放问题的答复
根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单(编号: 23070810280028),怀远县常坟镇镇南新村村民投诉反映“2009年3月份,国家征用村民们农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至今补偿款未发放,且2009年8号征用公告未公示价格及补偿标准,希望职能部门核实补偿款并尽快发放”问题,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2009年2月,水利部批复了我县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该工程由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2009年4月,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包干协议,将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包干给县政府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力度,县政府成立了怀远县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征地及移民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工程涉及到的各有关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为保障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征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发布了《关于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通告》,县征迁安置指挥部印发了《怀远县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征用土地及移民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怀远县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指导各乡镇开展荆山湖行洪堤退建加固工程征迁安置的具体工作。
在开展征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各乡镇、村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开展实物量调查登记工作,并对征迁安置实物量、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补偿资金发放花名册分别由村组干部、乡镇主要干部签字盖章上报县征迁安置指挥部,县征迁安置指挥部委托银行将补偿资金直接打卡到户,确保了补偿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到群众手中,保障了工程及时开工建设。
怀远县水利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