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2 来源: 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县的“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我县水利行业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水行政审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水利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水利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 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水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由本局审批的取水许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以实际涉及为准)。“双随机”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水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并根据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建立检查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水资源管理股、水利管理股和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组织抽查。局水资源管理股牵头组织具体抽查活动,以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股室和水政监察大队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不少于2家)

()“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实行以“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业务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怀远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怀远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

组长:高士东

副组长:曹桂军、周黎

员:邵警松、张曙、陆勇智、李陆阳、汪强、武坤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组,工作组设水资源管理股,由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牵头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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