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对“怀远县兰桥镇陆圩村村民反映宅基地被自来水管道占用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2-28 16:32 来源: 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2025225日兰桥镇陆圩村村民陆根林反映的“2025115日蚌埠江河自来水公司占用本户宅基地修建自来水管道,向村委会、镇里反映,未解决。现要求部门协调施工方移除本户宅基地上的自来水管道问题有关情况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为怀远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施工单位为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铺设DN200供水管道经过诉求人房前的菜园地中,施工前,已征得该菜园地种植人同意,施工单位误以为种植人为地块所属人,故进行施工。

诉求人长期在蚌埠市从事出租车运输工作,回家发现该情况进行反映后,村委、乡镇当即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已于226日将该地块内的管道拆除并进行回填恢复。

与诉求人联系后,其表示管道施工未征得本人同意,要求移除地块内管道,我单位已解释相关情况,诉求人表示不在家不清楚管道拆除情况,诉求人回家后我单位可安排施工单位现场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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