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dl2025【028】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3.成交金额:21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远县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县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项目,对怀远县澥河、黑河、四方湖、芡河洼、老牛洼、鳗鲤池等6个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新一轮修编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方案修编并通过市级审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邮箱(137305833@qq.com)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137305833@qq.com)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水利局
地 址: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348号
联系方式:汪主任19955218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王工1525528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