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5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14:41 来源: 怀远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项目编号:lydl2025031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2025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合肥昊禹水资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高速时代广场C2706

3.成交金额:12.8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远县2025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县2025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项目,为淮河怀远段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需包含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项目(包含①单体宣传栏2个或者两连宣传栏1个;②宣传小品5个等)及验收(验收材料收集装订、验收视频拍摄制作等)工作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0256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9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后续市级初验和省级复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422-202542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邮箱(137305833@qq.com)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137305833@qq.com)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水利局

地 址: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348

联系方式:汪主任19955218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王工152552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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