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29 00:00 来源: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3.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6.6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87

       公务用车购置

 82.76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9.64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4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2014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国内接待共35批次,8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63万元,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82.76万元,购置车辆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7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社区矫正检查、基层调研等。2014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四)2014年我局的三公经费缩减了很多,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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