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9年,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构建和谐社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地促进我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00余条,其中,县政府本级10400余条,县政府部门11400余条,各乡镇12700余条;县政府本级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部署开展重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周密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怀政办秘【2019】21号),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二)完善调整主动公开目录
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家部委规范指引及有关公开规定,纳入主动公开目录。8月初根据《蚌埠市政府(2019年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标准》制定的《怀远县政府(2019年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正式印发了《怀远县政府(2019年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标准》。10月,按照省里最新目录标准,调整完成县政府、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继续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加强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县政府本级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700余条,政策解读信息162条,回应关切信息100余条。
(四)深化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
重点加强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领域的政策解读质量,逐步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 落实主要负责人解读机制,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发挥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探索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压实工作责任,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对后进单位进行调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研究机构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测评;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对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大对薄弱部门和乡镇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8月,根据我县机构改革情况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新增了4家单位、删除了12家单位,目前共有30家县直单位、18家乡镇、6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并根据涉及机构改名、职能划转情况,在系统中更新单位信息、调整县政府相关栏目维护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安排
今年,我县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负责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思想;二是人员力量薄弱,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影响工作开展的持续性;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机构改革和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大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力度。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解读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重大工作部署的支持度和满意度;发挥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解读人”作用,增强解读效果;加强舆情研判和回应处置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应对舆情,采取多种方式回复社会关注,确保公众关切能够件件得到回应。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