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主要为局本级决算。纳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本级 |
三、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03.25万元,支出总计703.25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25万元,占100%。
(三)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5万元,占97%;项目支出22万元,占3%。
(四)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3.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5万元,占97%;项目支出22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6.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1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及公用经费支出。
2.“商贸事务”2014年度决算10万元,其中:“招商引资”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政府招商引资所用。
3.“公共安全”2014年度决算537.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77.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相关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39.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奖励金发放;“基层司法业务”决算3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公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法律援助”决算2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办案专款发放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决算1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司法装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92.44万元,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决算2.0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90.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14.2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4.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42.6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2.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