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来源: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5、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6、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9、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本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主要为局本级决算。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本级

 

三、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98.4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98.4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2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相关配套资金有所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49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49万元,占96%;项目支出29万元,占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8.4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98.4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2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等相关配套资金有所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8.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2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等相关配套资金的使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4.91万元,支出决算为79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的增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相关配套资金的追加。其中基本支出769.49万元,占96%;项目支出29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05万元,比2014年减少8.95万元,降低89%,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使用资金有所降低。其中:“商贸事务”决算1.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政府招商引资所用。

2.“公共安全”2015年度决算637.28万元,比2014年增加100.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配套资金的进一步落实。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66.5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相关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奖励金发放;“基层司法业务决算3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公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法律援助”决算4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办案专款发放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决算155.7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司法装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91.05万元,比2014年减少1.39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时单位工作人员的调离、死亡及退休。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90.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决算0.4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2.91万元,比2014年增加8.68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4.6万元;二是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增加4.08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4.6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18.27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46.20万元,比2014年增加3.5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的相关调整有所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6.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85万元、津贴补贴225.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离休费7.14万元、退休费74.13万元、抚恤金9.35万元、奖励金22.23万元、住房公积金46.2万元;公用经费24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8万元、印刷费8.52万元、电费4.0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6.56万元、培训费4.41万元、公务接待费3.91万元、被装购置费25.4万元、劳务费0.64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0.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64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248.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9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专款得到了有效落实,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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