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主要为局本级决算。纳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本级 |
2 |
…… |
第二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9.4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29.4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经费增加90万;二是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以及装备费等增加40.7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2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4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41万元,占86.19%;项目支出156万元,占13.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9.4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29.4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经费增加90万;二是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以及装备费等增加40.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9.4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7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经费增加90万;二是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以及装备费等增加40.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7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经费增加90万;二是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以及装备费等增加40.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4万元,占0.64%;公共安全(类)支出921.27万元,占81.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26万元,占10.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88万元,占2.38%;住房保障(类)支出52.76万元,占4.6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协管员聘用40余人,增加了临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等费用;二是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案费用以及装备费用支出等均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973.41万元,占86.19%;项目支出156万元,占13.8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招商引资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物业费增加。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2.04万元,支出决算为44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协管员工资福利和相关办公费支出增加。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办公消耗支出缩减。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法律援助费用。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追加社区矫正费用。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追加装备、办案等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及补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及相关费用的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障资金相关方面的调整。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障资金相关方面的调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司法行政部门津贴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21万元,比2016年增加34.03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引发办公费等一系列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15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和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已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局组织对“法律援助”“社区矫正”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6万元。评价结果显示,已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