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21 00:00 来源: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9年1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县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四)研究制订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九)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中的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年来,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直持续深入开展。需要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管理人员、农民工及农民(居民)学法用法,推进全民守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是“七五”普法的重要考核指标,需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从严管理,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短缺,车改后车辆不足等问题,我们创新成立社区矫正分中心(中队),强化监管,中队全程参与各个执法环节,对违反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大惩戒力度。我们制定并推行“六规范四落实”(衔接规范、方案规范、评议规范、奖惩规范、解矫规范、档案规范,思想汇报落实、社区服务落实、集中教育落实、帮困解难落实)的工作法,有力促进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3、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传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怀远、法治怀远中具有独特作用。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由乡镇、村(居)委会解决,但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到位,人民调解员凭着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付出了劳苦,往往还要自掏腰包给当事人办事情。为此在2010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对于确保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加强管理,调解机构建设保障水平日益提高,调解组织化解矛盾能力明显增强。成立了怀远县人民调解中心,在全县所有派出所设立了警民联调室,在县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选聘了一批懂法律、有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开展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4、近些年,在国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下,法律援助作为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越来越强,法律援助是司法领域为打不起官司的群众提供帮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一项扶弱助贫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生动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通过诉讼等形式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是一项扶弱助贫的民生工程。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02.1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78万元,占8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1万元,占5.9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66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占3.25%。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148.67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78万元,占8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1万元,占5.9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66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占3.2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140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8.67万元,下降9.58%,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下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9年预算1245.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7.56万元,下降11.8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综合定额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司法)

2019年预算472.78万元,比2018年增加17.44万元,增长3.83%,增长原因是司法业务办案数量的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基层司法业务

2019年预算4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无变化。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司法支出

2019年预算4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0万元,下降30%。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19年预算83.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14.28%,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45.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02万元,

增长12.4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19年预算74.15万元,比2018年增加8.48万元,增长12.91%,增长原因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9年预算9.06万元,2018年增加1.92万元,增长26.89%,增长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10、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19年预算27.66万元,比2018年增加3.47万元,增长14.34%,增长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怀远县司法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402.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40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2.13万元,占9.58%,比2018年预算减少148.67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40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8.67万元,下降9.58%,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031.13万元,占73.5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71万元,占26.46%,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正常运转。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县财政局未批复绩效的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55万元,比2018年减少25.04万元,下降19.32%,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办公经费下降。

(三)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司法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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