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怀远县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 来源: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简单介绍部门本级单位及下属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怀远县司法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52 

27 

17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中的各项工作,迎接全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检查。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培育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2、提高社区矫正组织运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硬件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

   3、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设工作。

4、法律援助是司法领域为打不起官司的群众提供帮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一项扶弱助贫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生动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通过诉讼等形式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是一项扶弱助贫的民生工程。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预算155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5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81.02万元,增长4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

2018年度支出预算1550.80万元,基本支出安排994.80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司法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1550.8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0.8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13、34万元,占比91%,社会保障和就业72.81万元,占比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19万元,占比1.6%,住房保障40.46万元,占比2.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1413.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70.3万元,增长50%,增长原因主要是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投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平台建设投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投入。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55.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72.8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4万元,增长9%,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7.14万元,主要用于县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65.67万元,主要用于县司法局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24.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8万元,增长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的工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4.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40.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8%,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的工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4.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5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离休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县司法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县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县司法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县司法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收支。

4、预算绩效编制情况。按照要求,县司法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56万元,其中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0个。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018年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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