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12 10:41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支持和协助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

1、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中的各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年来,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直持续深入开展。需要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管理人员、农民工及农民(居民)学法用法,推进全民守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是“七五”普法的重要考核指标,需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是国家实现刑罚执行宽严相济的具体落实。近年来,我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年均保持在700人左右,并且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社区矫正工作日益繁重,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日益重视,要求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怀远县自2006年被确立为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县以来,怀远县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趋于成熟。2017年6月,我县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矫正分中心(同步成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我县积极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为平安怀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3、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传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怀远、法治怀远中具有独特作用。我县逐步完善以“政府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多部门协作、第三方介入”为核心的调解机制,整合县交通事故、教育纠纷、医疗纠纷、土地纠纷、住建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等七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资源,建立了县行业性专业性矛盾调处中心,同时实行“诉调对接”、“警民联调”和“访调对接”,促进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目前在全县所有派出所均已设立警民联调室,选派了精干的人民调解员入驻,协助派出所调解各类案件。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要将诉调对接向基层人民法庭延伸,实现无缝对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近些年,在国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下,法律援助作为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越来越强,法律援助是司法领域为打不起官司的群众提供帮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一项扶弱助贫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生动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通过诉讼等形式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司法领域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是一项扶弱助贫的民生工程。

5、政府法制工作是机构改革后司法局承担的一项新任务。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二)具体统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呈报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四)牵头组织或参与对全县贯彻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五)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办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承办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六)组织县本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七)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承办县政府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的审查。

6、2019年7月,县委印发了《中共怀远县委关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怀〔2019〕82号),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依法治县工作,承担委员会会议和相关培训工作等。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司法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1110.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预算111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91.25万元,下降20.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公证处企业化管理,未编制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1110.88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291.25万元,下降20.77%,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下降。公证处企业化管理,未编制预算。其中,基本支出安排910.88万元,占支出预算8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18%,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政府法制工作正常运转。

四、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10.8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0.88万元,上年结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948.61万元,占85.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3万元,占6.27%;医疗卫生支出40.10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52.54万元,占4.72%。

五、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0.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291.25万元,下降20.77%,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公证处企业化管理,未编制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61万元,占85.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3万元,占6.27%;医疗卫生支出40.10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52.54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类)行政运行(项)

2020年预算578.61万元,比2019年增加105.83万元,增长22.38%,增长原因是司法业务办案数量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类)基层司法业务(项)

2020年预算40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1.1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类)普法宣传(项)

2020年预算5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类)法律援助(项)

2020年预算70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1.1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类)社区矫正(项)

2020年预算255万元,2019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1.1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安排0.99万元,比2019年减少13.58万元,下降16.32%,下降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68.6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7.43%,下降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预算安排8.0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44万元,增长44.9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安排32.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2万元,增长15.9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安排52.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6万元,增长15.52%,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六、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19年预算增加243.67万元,增长233.06%,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主要职责的变化,工作任务的增加,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无涉及绩效目标的项目。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怀财预[2019]166号)文件要求,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怀远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24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怀远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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