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政工科(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训练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文明创建、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负责本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群团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法规室)
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负责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援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直属行政机构: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怀远县社区矫正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怀远县司法局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法规室)、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援中心)六个科室,一个直属行政机构。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19个基层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为荆山司法所、榴城司法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龙亢司法所、徐圩司法所、河溜司法所、常坟司法所、白莲坡司法所、唐集司法所、魏庄司法所、古城司法所、包集司法所、陈集司法所、淝南司法所、淝河司法所、万福司法所、兰桥司法所、双桥司法所、褚集司法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省蚌埠市怀远县司法局本级 |
2 |
荆山司法所 |
3 |
榴城司法所 |
4 |
经济开发区司法所 |
5 |
龙亢司法所 |
6 |
徐圩司法所 |
7 |
河溜司法所 |
8 |
常坟司法所 |
9 |
白莲坡司法所 |
10 |
唐集司法所 |
11 |
魏庄司法所 |
12 |
古城司法所 |
13 |
包集司法所 |
14 |
陈集司法所 |
15 |
淝南司法所 |
16 |
淝河司法所 |
17 |
万福司法所 |
18 |
兰桥司法所 |
19 |
双桥司法所 |
20 |
褚集司法所 |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96.5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96.5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7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政法转移专项矫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县级配套普法、矫正专项资金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6.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54万元,占90.29%;项目支出155万元,占9.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6.5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96.5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4.7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政法转移专项矫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县级配套普法、矫正专项资金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6.5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7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政法转移专项矫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县级配套普法、矫正专项资金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4.7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政法转移专项矫正、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县级配套普法、矫正专项资金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78万元,占6.2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262.98万元,占79.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88万元,占7.3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6万元,占1.73%;住房保障(类)支出88.24万元,占5.5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县级配套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省级社区矫正资金和基层司法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县级配套普法资金增加;三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41.54万元,占90.29%;项目支出155万元,占9.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干部人数增加,工作生活补助增加,资金方面加大对扶贫相关工作开展支持力度,以及招商引资相关经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干部人数增加,工作生活补助增加及工作经费的支出。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及新进公务员人数增加,办公经费及各种人员经费增加。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员及调解案件补贴增加,本年度人民调解培训会增加。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利用县级配套经费。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追加。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及县级社区矫正资金的追加,协管员工资及绩效奖金支出有所增长。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的装备款和办案费追加。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款项有所增加,进行了合理的调配,此类金额合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15万元,支出决算为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款项有所增加,进行了合理的调配,此类金额合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各款项进行了合理的调配,所以此项金额合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离退休人员各项奖金及离退休支出有所增长。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6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48万元,支出决算为8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以及住房保障公积金改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怀远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8万元,比2018年增加31.8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增加、协管员增加,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4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此项目绩效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9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各项考核指标均超过上级下达指标,此项目绩效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全面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高效完成了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省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XX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万元,执行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从法援案件数量、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指标来看法律援助中心都高效完成各项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预算编制执行上,无法准确的预算法援各项经费,主要因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较大,经费供给不足,工作人员少,工作量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办公经费、案件补贴的投入力度,增加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配置,保障法援工作有序良好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收支决算总表.xlsx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3.41 |
38.25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9.42 |
5.9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3.99 |
32.2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99 |
8.3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4.00 |
23.98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完成预算的8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提高办案车辆运行效率,且目前你存有办案车辆少且老旧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多处于闲置状态,仅能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厅(局)本级和厅(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6万元,占15.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29万元,占84.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2019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46万元,下降36.73%,下降的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避免对公接待。2019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6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科室接待的兄弟单位考察学习。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9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17.5%,下降(增长)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提高办案车辆运行效率,且目前你存有办案车辆少且老旧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多处于闲置状态。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1量,金额共23.98万元,其他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