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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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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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计 |
64.5 |
66 |
-2.2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8.5 |
9 |
-5.5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6 |
57 |
-1.7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2 |
33 |
-3.03% |
公务用车购置 |
24 |
24 |
0 |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5.56%,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与2020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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