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2-01-28 15:42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1万元,下降4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25%,增长原因主要是办案业务工作的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政府法制、全面依法治县办案业务工作时使用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没有预算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76.47%,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兄弟单位学习交流接待。下降的原因是本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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