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09:17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64.5

24.5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8.5

4.4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6

20.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20.18

        公务用车购置费

24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9万元,完成预算的3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制定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各项支出审核严格,切实保障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占17.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8万元,占8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0万元,2021年安徽省怀远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09万元,下降48.12%,下降的原因是疫情较严重,减少了对外交流,兄弟单位来学习有所减少。2021年怀远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9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社区矫正研讨交流、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检查,各司法局来学习基层司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82万元,下降63.94%,下降的原因是因疫情客观原因减少了车辆运行,同时有部分车辆年代已久,经常需要维修,停放于院内未使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82万元,下降36.94%,下降的原因是疫情客观原因减少了车辆运行,同时有部分车辆年代已久,经常需要维修,停放于院内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怀远县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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