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怀远县社区矫正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12-27 16:19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发布主题:怀远县社区矫正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发布地点: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发 布 人:怀远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汉文

    主 持 人:怀远县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  孙敦润

    发布单位:怀远县司法局 

    发布媒体:怀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图片: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怀远县社区矫正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本期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开展情况。下面,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汉文发布2022年我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相关信息。

【发布人】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出席这次发布会,就有关问题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司法局,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不断升高,未成年犯罪已然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容易受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鉴于此特点,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也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由于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还在形成阶段,他们的思想很容易被影响,因此,选择正确的矫正方式很重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就是目前最有效的制度。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又是相对成年人社区矫正而言,是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判处、裁定或决定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安置在专门的社区中,在国家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借助社会团体、人民团体、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层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通过国家机关规定的相应的矫正方法,在刑罚执行期间,教育和帮扶未成年人,消除其犯罪心理,纠正其行为缺点,使之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也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二、如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

(一)落实监管,分类管理。日常监管中,出于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的目的,避免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成人罪犯接触后的交叉感染,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矫正措施,给予身份保护,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保密,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

(二)因人施教,注重感化。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区别对待。通过勤报到、勤汇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周固定电话报到和面对面报到,通过书面汇报、对话交流的方式,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根据他们的心理特质,结合年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等全面分析,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个案,开展教育和心理辅导,并在设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时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主要是其家庭成员),更好地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调适心理和行为,尽快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协调沟通,监护到位。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社区矫正中队通过监护人及其亲属电话交流、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生活等情况,并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同时,采取“用亲情来暖化、用家庭来感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矫正其不良思想行为,从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四)劳教结合,重拾信心。社区矫正中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和集中学习。通过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让其重拾信心,在公益活动中找寻自我价值。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观看法治视频,让他们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充分认识到自身犯下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三、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目标

(一)正确处理好惩罚与教育的关系。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过程中,我们社区矫正机构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本原则来开展工作。把未成年矫正对象置身于正常的生活环境下,按照规定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并接受我们矫正组织的监督考核。未成年矫正对象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可以照常学习、生活,有利于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有助于使其恢复正常人格,早日回归社会。 

(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心理矫正和思想改造。心理辅导、思想引导是目前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的最有用的方法之一,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会有情绪不稳定,自尊心强,希望得到宽恕谅解、不受歧视等等的特点。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日常矫正中对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他们缺点和错误进行了善意提醒,有效制止,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分辨善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树立正确的“三观”,重塑人生。

(三)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劳动部门对有就业愿望的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多学习掌握一些劳动技能,鼓励自谋职业。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日常的矫正过程中鼓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谋职业或者推荐就业。今年组织9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厨师技能培训。 

(四)积极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仅靠几个部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社区矫正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工作中,招募社区服务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到工作中来,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县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还在稳步推进中。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怀远县社区矫正机构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准则,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新模式,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入手,按照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全力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显著提升。

【主持人】

有关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媒体朋友进行通报,大家也可以通过县司法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了解相关内容。再次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朋友的关注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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