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出台《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出台《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可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有效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可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效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蚌政〔2021〕66 号)要求,2023年1月18日,县司法局起草了《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2月24日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
(二)征求意见。《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1月19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共80家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本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23年3月7日,书面征求了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县司法局接受意见并做出修改。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3月15日,《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室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3年3月19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3年3月22日,县政府印发《怀远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怀政〔2023〕13号)。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依据、决策事项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采取“列举+排除”的方式来确定,在县委的领导下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协调分工,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决策事项的相关工作。
(二)决策启动。明确由县政府领导人员、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提出决策事项建议。
(三)公众参与。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群体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四)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
(五)风险评估。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可能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六)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决策事项提交县政府讨论前,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其送请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复审。
(七)合法性审查。明确决策事项提交县政府讨论前,县政府办公室应当将其送请县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县政府公报等途径及时公布。
(九)决策执行和调整。明确决策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执行效果。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重大政策调整等情形的,县政府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
(十)责任追究。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和决策执行单位及受委托的专家、社会组织等的责任。
(十一)附则。明确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原则。规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县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规定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年度决策事项目录由县政府研究确定,经县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规定》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保留灵活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通过“列举+排除”框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决策机关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三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是《程序规定》规范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是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性。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程序规定》,熟练掌握《程序规定》中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步骤,自觉尊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程序规定》的要求,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三是开展指导检查,保障决策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方面的督察检查,确保工作务实、规范、精准、高效。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
解读机关:怀远县司法局
解 读 人:县司法局法规室陈玉才
联系电话:0552-82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