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怀远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7日
发布地点: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发布人:王萍(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发布单位:怀远县司法局
发布媒体:安徽法制报、蚌埠日报、怀远县融媒体中心、怀远发布等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
非常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朋友的到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2023年5月18日,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面,我就《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作简要介绍。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出台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法治怀远和平安怀远建设、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进,乡风文明得到有效提升。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要聚焦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完善基层自治体系、提升基层法治能力、发挥基层德治作用、健全权益保障体系等内容,明确建立 “三类”体系(工作考评标准体系、工作操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示范体系)、实施“四大”工程(亮牌提升工程、 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惠民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融合推进机制等工作任务。
今年,我县开展了第十二批“蚌埠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和第七批“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于7月底完成58个第十二批“蚌埠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工作。接下来,将按照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推进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今天的采访就到这里。有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电话:8212175,欢迎大家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深度采访报道。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