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08:40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赵*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执法力度,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议案”收悉,县司法局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我县21个乡镇(街道)均挂牌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发达乡镇执法队核定编制6名,17个中等乡镇执法队共核定编制94名,3个街道执法队核定编制5名。21个乡镇(街道)执法队均为副科级规格,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转发《安徽省乡镇(街道)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有效解决“标准不一”的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应考尽考、持证上岗”,2024年全县共141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通过123人,通过率87.23%,目前全县21个乡镇(街道)409人取得综合执法资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县司法局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其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赋权事项类别开展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8月5日,怀远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汉文到古城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讲座。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次,培训人数1000余人次。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明确基层司法所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监督职能,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规范监督程序和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树立信心,转变综合执法理念。不断强化乡镇(街道)政府的执法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对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与革命,必然会遇到多方面的质疑。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要勇于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要坚定信念,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指挥统筹作用,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促进基层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开展多维度评估工作。一是对配合省市做好综合执法事项评估工作。综合考虑执法事项的行使频次、难易程度、基层事务特点,组织开展执法事项评估分析,保证行政执法事项的落地落实与乡镇(街道)的履职能力、实际情况相匹配。二是对执法人员力量配备进行评估。围绕乡镇(街道)区域面积、执法需求及办案数量等建立一项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评估,实行动态调整,畅通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流通渠道,建立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人员交流制度,鼓励对口机构选调人员,确保执法资源高效运行。三是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手段进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考评体系,通过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不断强化刚性约束,提出工作建议。

(三)推动各方服务保障更加到位。一是进一步制定落实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属地乡镇(街道)考核管理制度。县直部门派驻人员除编制在原单位外,全面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保证基层调得动、用得顺。二是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乡镇(街道)要制定招录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计划,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比例,用好原有的执法人员,有效做好传帮带,做到敢于执法,全面履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业务需要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为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政策和业务支撑。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作用,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开展赋权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建立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四是关心关爱执法人员。优化执法硬件环境,在执法装备、办案场所等方面根据财力情况量力而行地进行投入,满足基层综合执法工作需求。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晋升通道,进一步促进执法能力和待遇保障“双提升”。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陈*才

联系电话:0552-8213023


怀远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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