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5 17:17 来源: 怀远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司法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法治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1+N”行动)和省、市相关要求,现就全县开展“1+N”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效果导向,把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基础上,着重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实现常态化、专业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突出,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全面依法治县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N”行动始终,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宣讲等活动,全面深入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化为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密切工作衔接协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20247月底前覆盖到辖区乡镇,2024年底前覆盖到所有行政村(社区)。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管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整合资源优势,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合力推进基层法治服务,真正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办好法律服务事,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难心事。

(三)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根据本地区实际,司法所牵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上半年在6月分之前完成,下半年在11月份之前完成。司法所要指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在一月一次驻村“问诊”期间,紧扣土地流转、耕地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规范日常动态管理。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程序。明确选拔条件,细化选拔流程,严格选拔程序。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要及时进行更替补换,确保到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村(居)法律顾问,培育不少于6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建立“1+N”行动活动档案台账,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予以清退。

(五)共同促进依法治理。在村(居)法律顾问履行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要立足预防,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1+N”行动,把“1+N”行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局机关相关股室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解决工作衔接、推进中的问题。各司法所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及时归档法治培训的信息、图片、签到等相关佐证材料,并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台账存档。

各司法所在贯彻落实1+N”行动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结对完成后请及时报送结对台账。每半年报送一次统计表及工作小结。

附件:1.怀远县“1+N”行动结对台账

2.怀远县“1+N”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怀远县司法局  

2024725

 

 

 

 

 

 

 

 

 

附件1:

 

怀远县“1+N”行动结对台账

序号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姓名

联系方式

法律明白人姓名

联系方式

结对时间

 

 

 

 

 

 

 

 

 

 

 

 

 

 

 

 

 

 

 

 

 

 

 

 

 

 

 

 

 

 

 

 

 

 

 

 

 

 

 

 

 

 

 

 

 

 

 


附件2:

怀远县“1+N”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1+N”

基层依法治理

矛盾纠纷

化解

提供法律咨询和

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

法律援助

其他

项目

法律顾问数量

法律明白人数量

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建议

协助修订完善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

指导制定村规民约

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培训

参与调解矛盾纠纷

化解成功矛盾纠纷

征地拆迁

土地权属

婚姻家庭

环境保护

其他

开展法律讲座、以案释法、普法活动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减免费用

 

单位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场次

人次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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