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怀远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
2018年怀远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省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完成全县地方性统计调查,审批有关单位统计调查计划、方案。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综合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拟订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8、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制定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10、协助各乡镇管理乡镇统计统计员,管理和使用好调查员。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构成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供给方式 |
单位人数 |
||
在职 |
离退休 |
聘用 |
|||
怀远县统计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15 |
9 |
2 |
|
|
|
|
|
|
(三)年度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报送、验收等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18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启动并进行清查摸底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紧紧围绕经济普查工作,早谋划,早筹备,为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夯实基础
2、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开始每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按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2018年继续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3、继续推进一套表改革工作。按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推进一套表改革工作。
4、认真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按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严格遵守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5、按质保量地做好小型调查工作。严格报表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各专业定期报表,按要求完成小型工业、小型商业、小型服务业、粮食抽查调查、畜禽监测、价格调查、科技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等小型调查工作。
6、认真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按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做好劳动力的户口登记情况、工作状况、就业类型及身份、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作时间、行职业状况、寻找工作的方式、未工作原因等方面的调查工作。
7、强化统计执法工作。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反对人为修改报表数据以及虚假瞒报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建立健全数据审核评估制度,提高数据质量。
8、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跟踪和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用准确的数据和权威的观点为领导决策服务;针对影响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挥参考作用。
9、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10、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预算 409.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09.6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3.27万元,下降38.2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
2018年度支出预算 409.61 万元,基本支出安排 189.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3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3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 22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和第四次经济普查。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409.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40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2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9.71万元,占比90%;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万元,占比4.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7.28万元,占比1.8%;住房公积金12.43万元,占比3%。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安排369.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41.12万元,下降39.48%,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经接近尾声,所需各项支出已全部结束。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3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支出;专项统计业务14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统计人员和首席统计元劳务费支出; 专项普查活动90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经济普查劳务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20.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67万元,下降40%,下降原因主要是2017年11月份开始离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发工资,不在列入本单位预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0.1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7.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8%,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单位职工人数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7.2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12.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8.55%,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单位职工人数的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2.4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统计局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预算绩效编制情况。按照要求,怀远县统计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0万元,其中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2个。
5、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
统计局按照要求,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拨款220万元,并按照规定公开绩效目标。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怀远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