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统计局统计基础建设项目
怀远县统计局统计基础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企业、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乡镇、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该项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该项目属于怀远县统计局工作职责范围。
(2)立项依据。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65号);②《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怀政〔2016〕15号);③《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级统计工作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32号)、④《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怀政办〔2020〕42号);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住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皖统〔2018〕53号;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蚌政办〔2017〕79号)。
(3)实施主体。怀远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按时发放报送“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劳务补贴以及围绕统计方面的培训、印刷、办公费等。
(5)实施周期。常年实施项目。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390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90万元(财政已安排90万元,年末预安排40万元),2022年安排130万元,2023年安排130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该项目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报送“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劳务补贴、统计培训、会议、印刷、办公等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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