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1:17 来源: 怀远县统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2 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

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支部学习、局务会学习等形式,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干部职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2022 年,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学法共 20 余次。

(二)依法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

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局务会详细解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部分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工作实际问题,并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实施开展“八五”普法。

组织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知识;依托12.8”统计法颁布日、宪法宣传周等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二是开展针对性专业普法。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易犯易错统计违法行为》案例选编,送发各乡镇、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依规统计;结合专业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企业调研等各项工作送法入企,到数百家企业发放《企业依法统计应知应会》小册子,面对面宣传《统计法》通过短信对全县“四上”企业和项目法人单位相关统计人员推送统计法律知识近 700 人次。 三是推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11 14 日上午,局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沈洪根以“统计法律法规介绍”为题,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2022 年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授课,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和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四)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统

计法律法规学习。2022 年,推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5 次,并同步部署相关部门和乡镇层面的学习贯彻。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行动。按照国家局“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要求,结合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 2021 年以来 227 家入库企业(项目)和 233 家退库企业(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省统计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梳理统计工作短板,起草并提请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怀远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怀办【202241 号),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四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对 22 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其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 6 家企业。五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针对报表单位的数据异常变动,全局各专业积极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认真做好省市局问题查询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有效规范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六是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2022 年核查反馈有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影响提拔、职级晋升干部 400 人次以上。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2021 年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处罚并认定的统计失信企业,通过印发《信用修复指南》、发送提示函、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其提前申请信用修复,并移出信用黑名单。同时通过对企业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发放《企业依法统计应知应会》宣传折页、《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教育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营造诚信统计和法治化营商氛围。结合“统计服务千企”活动,上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资料档案,确保统计数出有据。对拟入规企业上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辅导申报入库;对新入规企业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及时发放统计服务包,提高服务质效。2022 年,共指导 81 家企业入库纳统。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22 家企业(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落实执法事前公示、事后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将“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统计执法全过程。

(七)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

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凡重要统计数据、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坚持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统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认真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干部考核等日常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动邀请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局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2 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政务信息 277 条。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

年初根据省、市统计局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我局结合怀远实际,明确全年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要求各相关单位坚决清理废止或修改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净化统计环境。

二、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 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识欠缺,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违害性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二)统计法治队伍力量不足。目前我局虽然持证执法人员3 人,但日常法治工作仅有 1 人负责,且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对法治建设工作业务把握不准,统计执法实操能力也需进一步提升。

(三)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还不够深入,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三、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依法统计工作底线。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依法治统不动摇。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动县委县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工作政策法规,开展统计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相关内容学习,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利用专业会议、一套表平台等方式开展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深化“送上门”活动,有效提高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面向社会大众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度和配度,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五经普”提供保障。

(三)坚持全面规范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统。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法实操能力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统计执法效率。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数据匹配性较差的调查对象开展数据核查和重点检查,发挥统计监督效能,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控制。

(四)做好“五经普”相关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新一轮中国经济的“全面体检”。县统计局将坚持依法普查,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调动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深度参与普查工作,加大普查宣传力度,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五经普”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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