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省政府《关于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09〕114号)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2〕30号)、蚌埠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蚌统〔2020〕18号)、《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统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实际,起草了《怀远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好地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作用。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3年2月启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在起草的过程中,组织专业股室进行多轮专题研讨,召集经济部门业务骨干和部分乡镇首席统计员会商研究,并学习借鉴了凤阳县、淮上区、禹会区及固镇县的经验和做法。3月6日,形成《工作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
通过怀远县电子政务平台办公系统(OA系统)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提出书面修改反馈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于2023年3月17日研究形成最终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通过
2023年3月17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
2023年3月19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听取并审议通过此方案。
(五)正式印发
2023年4月11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基层统计专业能力,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和保障水平等,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目标和任务,主要阐述了《工作方案》主要目标和任务。
第二部分 重点任务和措施,从加强基层统计队伍(配齐配强统计人员,探索统计服务市场化改革,落实各类园区统计业务不得由经济发展部门承担要求),加强基层统计专业能力(建立多层次学习培训机制,提升“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强化基层激励保障(在库“四上”法人企业(大个体),凡正常填报统计数据并建立基础台账的,县统计局每季度给予适当补助,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的,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统计人员适当奖励;正常填报投资统计数据并建立基础台账的,县统计局给予项目补助;投资项目统计档案盒建设达标的,县发改委给予项目适当奖励;在库“四下”样本单位,凡正常填报统计数据并建立基础台账的,县统计局发放适当补助;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工业统计规范化工作和企业使用正规财务软件,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和保障水平(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需主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第三部分 工作保障,从组织、经费、能力、机制创新、通报督导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督导落实。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对各地开展调研,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怀远县统计局
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 葛素玲
咨询电话:0552-821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