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12 14:58 来源: 怀远县统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或蚌埠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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