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24-12-06 15:19 来源: 怀远县统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

 

一、执法职责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承办国家、省统计局转交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督办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二、执法权限

查处全县范围内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违法案件,以及行政干预统计独立调查的违法案件。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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