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局机构职责目录

发布时间:2025-02-27 10:47 来源: 怀远县退役军人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县退役军人局机构职责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部门负责人 办公时间
及地点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关于印发《怀远县退役军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办发〔2019〕19-27号) 办公室 冯德传
0552-8212145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怀远县榴城路229号民政局四楼
2 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省市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1 负责组织落实省市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移交安置科 葛树萍
0552-8212146
2 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3 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和双拥创建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优待抚恤股

邵磊 0552-8212114















拥军褒扬股
陈慧
0552-8212148











2 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3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和双拥创建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
4 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5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6 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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