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常仙侠解读:《怀远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2 08:26 来源: 怀远县退役军人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军属、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号),我县制定出台了《怀远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仙侠就此政策进行解读。
  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待政策?
 常仙侠: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问:优待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常仙侠: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问:优待对象可以免费乘坐哪些公共交通工具?
  常仙侠优待证持证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县县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公交)。
  问:优待对象持“优待证”如何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常仙侠: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待刷卡系统升级完善后,实行刷卡乘车,规范管理。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问:尚未办理“优待证”的如何办理?
  常仙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优待证”申请需要逐级审核,卡厂制卡和邮寄分发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对象申请后耐心等待。
  问: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呢?
  常仙侠:怀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2-82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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