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4 10:21 来源: 怀远县退役军人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尚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淮海战役蚌西阻击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局在接到交办后,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查阅,现答复如下:

一、胡刘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怀远县胡刘烈士陵园原名淮海战役蚌西阻击战烈士陵园。位于怀远县陈集镇永佛村胡刘村民组西侧。截至目前陵园内共安葬革命烈士133名,其中核实姓名33名,无名烈士100名,陵园安葬的大部分是淮海战役蚌西北阻击战牺牲的革命烈士后又陆续从各乡镇迁入烈士墓18座(28位烈士遗骸)。陵园修建至今,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功能,已接待游客10万人次,覆盖周边多个地市淮海战役蚌西阻击战烈士陵园于20219月经怀远县人民政府(怀政秘〔202123号)文件批准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并正式命名为胡刘烈士陵园。2023720日,胡刘烈士陵园经蚌埠市人民政府(蚌政秘〔202359号)文件批准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进展

为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近年来,我局分阶段对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提供资金支持,陆续拨付资金62万元。并且,我局谋划申报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为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展览馆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经向上级机关咨询和政策研究,项目申报需提供可证明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资金配套承诺文件、用地审批文件、投资概算表等。目前,胡刘烈士陵园暂不具备申报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的条件

三、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难题

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难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已建项目土地性质问题。胡刘烈士陵园现占地面积9478.7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无法申请国有补助资金项目进行改造提升。

2、拟建项目土地征收问题。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展览馆的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初步设想,拟新建项目所需用地尚未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也未办理国有性质土地证,不符合申报补助资金项目的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学习其他县区建设烈士陵园和展览馆的先进经验,2024521日,我局烈士褒扬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五河县烈士陵园考察学习。五河县烈士陵园于2022年建成,占地13亩,实际建设资金投入1500万元,其中展陈用资400余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

对于胡刘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我局计划如下:一是将与陈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协商,完成土地征迁和用地性质的变更;二是建议拟效仿五河县做法,使用发行国债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项目运作建设经验丰富的怀投集团牵头进行项目建设;三是继续与上级部门沟通,为胡刘烈士陵园争取可以申报的补助资金项目,拓展资金支持渠道;四是进一步与陈集镇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展览馆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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